非马来西亚人需要工作许可证才能在马来西亚就业。考虑到马来西亚政府的目标是培训马来西亚人以使其能胜任各种水平的就业岗位,因此,在某些行业,如制造业,只有某些经预先指定和批准的“关键职位”方 可由外国人长期担任。一般而言,只有在外商独资的马来西亚公司的实缴资本至少为 50 万林吉特的情况下,才会批准外国人担任职位。开展在马来西亚不受监管的服务或批发与零售贸易的公司则需要有 100 万林吉特的实缴资本。如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允许外国公司注册分支机构设立的外国人职位通常极其有限。
部分行业(如制造业、信息技术、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教育公司)的 外国人职位的申请,须先提交给指定政府机构,然后提交入境处。其他 需要专业资格和实际经验的高管职位以及需要专门技能和经验的非高管 职位,可由外国人士充任,但条件是,最终须培训马来西亚人担任这些 职位。2011 年初马来西亚推出了“居住证”。这项许可有效期为 10 年, 并非针对具体雇主,而是面向那些在特定行业中就业的高素质外籍人士。